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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科学研究计划管理试行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3 01:38:30  浏览:899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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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科学研究计划管理试行办法

卫生部


医药卫生科学研究计划管理试行办法

1979年12月15日,卫生部

前言
为了加强医药卫生科学研究工作的计划管理,出成果,出人才,加速实现医学科学现代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划的编制原则和指导思想
(一)医药卫生科学研究计划的编制原则和指导思想是:贯彻国家发展科学研究工作的方针,科学技术要与国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结合,并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要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统一计划,全面安排,突出重点,形成特色;从实际出发,严肃性和一定的灵活性相结合;逐步实行“专项管理,分级负责,同行评议,签订合同”的计划管理体制;贯彻“双百”方针,发扬学术民主,提倡不同学术思想的自由探讨,提高学术水平。

二、科研任务的安排审批
(二)医学科学研究划分为医学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发展研究是科学技术转变为直接生产力的重要环节,内容包括新产品试制和中间试验)三类。各医药卫生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研究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定出三类研究的合适比例。高等医药院校和大的研究所侧重基础理论研究和重大应用研究;其他医药卫生单位则侧重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
(三)医药卫生科学研究计划实行分级管理:
1.国家计划:指国家科委下达的、由国家科委管理的年度全国医药卫生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2.部级计划:指卫生部下达的、由卫生部管理的年度全国医药卫生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3.省级计划:指省、市、自治区,部直属单位及部属院下达的、由这些单位管理的年度重点研究项目。
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和卫生部管理的研究机构首先要保证上级计划的完成。
上述重点研究项目是指在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发展上具有重大学术意义和实际价值的、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重要课题。重点研究项目要逐步实行专项管理。
医药卫生研究课题协作组和医药卫生学会可以向主管卫生部门提出有关科研建议,但不得下达研究规划和计划。
(四)各研究单位要根据国家、卫生部和本地区、本部门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工作基础,确定本单位的研究方向和任务并保持相对稳定。研究任务要突出重点,有所侧重,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对重点科研项目和课题,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以优先保证。

三、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五)全国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由卫生部组织制订和实施。卫生部每年只将国家计划、部级计划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和卫生部所属单位管理的研究机构,根据全国规划和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群众讨论和学术委员会(学术小组)评议后,由本地区、本单位审定、上报,同时报部备案。规划和计划的制订,要在充分进行调查研究和掌握国内外情报的基础上进行,计划指标既要先进、起点高,又要切实可行,留有余地。
(六)研究机构确定研究课题时,对于重大的课题要提出开题报告,组织同行评议,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学术小组)论证和领导审核后,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列入计划。研究机构在完成国家级、部级、省级计划的前提下,可自行确定自选题或与外单位签订合同项目。凡属重大研究项目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也要经过批准。
(七)国家科委、卫生部、省级单位管理的部分重点研究项目试行“专项管理、分级负责、同行评议、签订合同”。同行评议分别由国家科委、卫生部、省级单位负责组织。同行评议可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包括组织同行专家或委托学术组织的有关专家进行评议或书面征求各专家的意见等。评议内容对项目的目的性、先进性、可行性,试验方法,技术力量,必要的设备条件,经费、物资概算,国内有无重复,技术经济评价等进行全面评议。
(八)试行合同制。合同制有:(1)科研主管部门(委托单位)与科研单位(承担单位)之间订合同。委托单位在充分了解人员、设备、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向承担单位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资;承担单位要按合同完成预定的指标、进度要求和完成期限,并向委托单位提供执行合同的报告和技术资料;承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督促、保证合同的执行,并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方达成协议后签定合同,各自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2)科研项目合同。即使用单位向科研单位提供经费和物资等条件。科研单位交成果,收益分成。(3)成果应用合同。即科研单位向生产单位提供成果,生产单位应用成果,收益分成。(4)中试合同。即生产单位给科研单位提供中试条件,成果供生产单位使用,收益分成。

四、计划的组织实施
(九)对科研计划和科研合同的执行情况,要定期检查,一般每年检查二次,半年小结,年终总结,按规定上报。采取群众性评议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果要向全体人员公布。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学术报告会。凡执行计划和合同成绩显著的集体或个人,要给予表扬奖励,并在条件上择优支持;对进展不大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无故完不成计划和合同的,有弄虚作假欺骗行为的,要取消条件支持或撤销计划合同,直至追究经济责任、法律责任,或给予行政处分。
(十)每项研究结果(包括成功的和失败的),必须写出学术性的总结报告或学术论文,并及时发表。研究课题结束时,课题负责人必须建立技术档案交所保存。技术档案资料包括有关技术文件,原始实验数据,实验记录,论文或工作报告,鉴定资料,经费、物资的使用情况,研究进度和合同执行情况等,并对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经济核算。
(十一)各地区、各研究机构根据课题需要和科技人员情况,组织科计协作。协作方式可灵活多样,讲究实效。所际协作,尽量就地安排,能不跨省的尽量不跨省。协作单位之间可签定科研协作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分工,并明确成果、资料的处理等。协作任务完成后,所有人员都应回到原单位工作。
对于重大的、关键性的研究课题,为了集中力量,快出成果,必要时可采取会战办法,统一指挥,分工协作,限期完成。

五、计划的经费物资保证
(十二)研究机构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国家拨款,也包括本身收入和国内外的资助。在使用上要厉行节约,减少浪费,按科研项目或任务的实际需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不能平均分配。对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要做好预决算,专款专用,定期检查;到年终将使用情况逐级上报,保证三项任务(新产品试制、中间试制和重大科研任务)的执行和完成。
(十三)研究机构要加强经济管理,试行以研究室为核算单位并逐步过渡到以课题为核算单位的经济管理制度。研究机构在保证完成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己的条件,广开财源,增收创汇。可以承担外单位委托的科研项目,通过签订合同,由对方提供经费、器材。情报、测试、计算、翻译、影印等科技服务工作,采取收费办法。附属工厂(车间)的收入和出口技术、出口产品的外汇收入,留成作科研使用。研究机构从自己收入中,按规定比例留成,用作科研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
(十四)各研究机构要加强仪器、设备和实验动物的管理。凡属大型精密仪器要实行专管共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充分发挥现有仪器、设备的作用;对需要的仪器设备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自力更生,自行研制,尽量使用国产仪器。省、市、自治区或大的科研单位可建立中心实验室或仪器服务中心。做好实验动物的繁殖和饲养,加强动物实验室和动物房的建设和管理,保证科研需要。

六、计划管理机构
(十五)计划管理部门是研究院、所的职能机构,必须予以充实和加强。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各高等医药院校的科研处(科教处),要有专人管理科研计划,有科研任务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指定一个业务部门担任科研计划管理工作。研究所下面的研究室必要时可设专职或兼职的业务秘书,协助室主任做好科研计划管理。
科研计划管理人员一般应占本单位科研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二,科研计划管理人员大部分应是具有大专水平的、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技术干部,并应按本人条件给予技术人员待遇和技术职称,并力求保持相对稳定。
科研计划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努力学习自然辩证法和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技术发展趋向和最新成就,研究医学科学现代化管理方法,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七、附 则
本办法适用于卫生部直属单位、部属医药院校,省、市、自治区卫生局所管理的医药卫生科学研究机构。
本办法如与国家科委公布的有不一致处,以国家科委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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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5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管政法字〔2005〕18号


关于印发《2005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现将《2005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二月一日

2005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05年,是我国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迈进的重要一年,也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迎接新挑战、开创新局面的重要一年。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和对今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和工作成效,宣传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继续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主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举措

  (一)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加强安全教育。要把安全生产摆在与人口、资源、环保等基本国策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拿出更大精力来抓,在全社会形成“以人为本,关注安全,人人防范事故”的安全氛围。

  (二)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宣传落实温家宝总理赴陕西铜川慰问时作出的重要指示,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三)要继续深入宣传学习贯彻《决定》。《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宣传学习贯彻《决定》仍然是今年宣传教育工作的一条主线,要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深入宣传学习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监管和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等精神,将党中央、国务院这些非常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实落到实处。

  二、加大力度,紧密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搞好宣传教育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黄菊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继续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为主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强化主体,夯实基础,深化整治,完善体制,持之以恒地抓好“三项建设”,推动“五项创新”和“五个转变”,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总的指导思想,围绕实现今年的中心工作,有的放矢的开展。要大力宣传各地在工作中创造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新成效。

  三、大力普及安全常识,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提高人的安全素质,要大力宣传安全常识,普及安全生活知识,使社会成为一个进行安全教育的大课堂。要切实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尤其要在煤矿企业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发挥煤矿工人的主人翁精神,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要特别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与新闻媒体密切联系和协作,尤其是与电视台密切协作,创办安全常识专栏、制作专题,经常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强化全民的安全观念,提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各地可参照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播出的安全常识、《工人日报》开办的安全常识专栏的做法,开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栏目,广泛传播安全常识。

  要精心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贯穿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着眼于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是“关注安全,平安是福”。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精心筹划,组织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安全社区等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从实际出发,采用多种方式,传统与创新相结合,使各项活动充满活力,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

  四、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各地要重视、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要充分发挥现代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深切关注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宣传安全生产的历史、现状以及政府部门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所做的努力,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局面。

  要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本地区安全生产信息,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结果。还应进行现场事故发布。通过及时的新闻发布,促进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要建立和完善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快速报道机制,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主动引导舆论进行真实、适度地报道,使舆论宣传、舆论监督有利于事故处理和社会稳定。

  要高度重视和善于运用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加快建立并不断完善政府网站,主动提供内容服务,积极引导网上舆论,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使网络真正成为走向世界的新通道。

  五、倡导安全文化,加快安全文化建设步伐

  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搞好安全文化建设。大力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城市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大力推动优秀安全文化产品的创作和传播。围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创建安全社区、“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推出一批安全文化产品。唱响“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主旋律。

  六、搞好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办好安全生产类报刊

  各安全生产类报刊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深化改革的新进展、新经验。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及时揭露和曝光,对特大事故的查处情况及时予以公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展开讨论。努力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报刊质量,真正赢得读者。

  七、重视对外宣传,增强对外宣传的影响力

  从今年起,我国将进入一个关税和市场准入门槛大幅降低的时期,国际社会更加关注我国的投资环境,关注安全生产状况。要全面客观地向世界介绍中国,宣传我国的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宣传经过努力安全生产状况逐年好转的进程,树立我国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营造有利的国际舆论环境。

  八、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宣传教育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负起责任,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要健全机构,责任到人,把每一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关于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


关于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2005-05-24
农业部
农农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今年以来,我国大部地区气候异常,阶段性强降温和持续低温寡照、多雨(雪)天气较多,致使部分农作物遭受严重冻害。同时,由于降水分布不匀,加之入春后大风和强对流天气增多,造成华南和北方部分地区旱情持续发展,以及部分地区暴雨、冰雹成灾,对农业生产不利。据有关部门预测,今年夏季旱涝灾害程度将比去年重,蝗虫等重大病虫害将偏重发生,防汛抗旱和病虫害防治任务十分繁重、艰巨。当前主汛期和蝗虫等重大病虫害防治的关键时期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努力减轻农业灾害损失,确保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现就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责任感

  去年农业获得丰收,多年不遇的有利气候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的年景总体将比去年差,要保持去年和今年以来农业和粮食生产的良好局面,灾害等不确定因素增多,难度加大。各级农业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今年防汛抗旱和蝗虫防治等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和长期抗灾的思想,切不可麻痹大意。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农业防灾减灾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把防灾减灾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各项防灾减灾工作。

  二、切实履行灾情报告制度

  要加强与气象、水利、海洋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分析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加强对重大病虫害的动态监测,及时收集、核查各种农业灾害发生的时间、地区、范围、危害程度、损失等情况,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我部反映重大灾情和防灾减灾的对策措施。主汛期和重大病虫害防治关键时期,做到一般灾情每旬末报告一次,重大和紧急灾情务必做到立即报告,确保信息畅通。我部联系电话:办公厅值班室,010—64192316;种植业管理司,64192855、65018272(传真)、64194542;畜牧业司,64194616、64194346(夜)、64194715(传真);农垦局,64192684;乡镇企业局,64192726;渔业局,64192948。

  三、切实做好抗灾减灾准备

  要根据本地自然条件和气象预报,提前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准备。我部已制定了《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7项有关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业经国务院备案,另发),下发了《2005年全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预案》,各级农业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防灾减灾预案,完善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关键时段、薄弱环节、重点作物、重大病虫害、重大动植物疫情的防御(防治、防控)、抢救、补救、恢复生产的技术措施。结合科技入户工程的实施,加强对农民防灾减灾、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技术措施培训和指导。根据水源情况及时搞好适应性种植。通过改革耕作制度,规避高温热害、干热风、早霜、寒露风等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及时组织抢收成熟农作物,加固防护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养殖鱼塘、农机设备等。加强水产养殖生物管理及水生动物防疫工作,防止可育杂交种和外来水生物种进入天然水域,避免生态灾难,并尽力做好大汛前的亲鱼转移工作。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落实好救灾和病虫害防治、动植物防疫的物资、资金和人员,协助水利等部门做好防汛抗旱设施安全检查、加固、维修及农田水利设施的清淤、除障等工作。

  四、切实落实各项减灾措施

  要树立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反应,及时行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救灾(防治)对策措施。根据农业灾害发生情况,及时修正减灾措施,并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灾区第一线,现场指导农民因地制宜地开展田间管理、毁种补种和病虫害、动植物疫病防治。协助地方组织好重大病虫害、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防治(处置)行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落实救灾(防治)资金,调剂、调运救灾(防治)物资,解决好人畜饮水问题。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作用,组织好农机抗旱抽水、抗洪抢险排涝等工作。加强对洪涝灾区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坚决控制人畜共患动物疫病的暴发和流行,杜绝灾后灾的发生。

  五、切实加快建立可持续防灾减灾的长效机制

  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综合治理”的防灾减灾方针,变被动抗灾为主动防灾。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继续组织搞好重大病虫害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等可持续治理技术,以及农业旱作节水、避灾、适应性种植等防汛抗旱技术的示范和推广,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加强与相邻国家的病虫害防治、草原防火等合作,建立可持续防灾减灾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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